类别: | 惠民措施调查征集 |
提问日期: | 2024-09-20 |
标题: | 建议优化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 |
内容: | 积极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建议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政策。第一,建议向北京武汉等一线城市借鉴学习,在正常还款的前提下,支持为民众办理延长贷款期限业务;第二,部分群体随着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增加,会催生改善型购房需求,但受制于区域首套房二套房认定问题,建议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缩期次数,如正常缴存职工五年内可以申请一次贷款缩期变更,充分利用政策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动”起来。
希望领导认真考虑以上建议,广泛调查研究,尽快出台相应政策,使缴存群众充分享受各项惠民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一方面贷款申请及审批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房屋使用年限、借款人最高贷款年限等各种条件,特别是已经批准最高贷款年限或房屋有效抵押年限是不得延长的;另一方面延长贷款期限造成资金周转使用效率低,不利于贷款管理。
借款人因还款能力发生变化的,经枣庄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可申请缩短1次公积金贷款期限。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余额中超出贷款额规定比例的部分可以用于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并且不受还款次数限制;或者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后,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现有余额可一次性用于提前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以上方式可以充分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动”起来。如您有疑问请拨打:0632-3192196咨询。 |
回复时间: | 2024-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