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惠民措施调查征集 |
提问日期: | 2025-02-20 |
标题: | 建议有公积金贷款用户也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
内容: | 存在用户,每月缴存公积金大于月对冲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还想用剩下的钱还商业贷款或者租房的,目前没办法办理,会提示此人有公积金贷款不允许提取,建议有公积金贷款用户也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只需要限制金额或者其他条件就可以。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枣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提取申请人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且账户无冻结事项的,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贷款后可以签约按月对冲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余额中超出贷款额规定比例的部分用于偿还贷款;(二)正常偿还贷款满 6 个月后,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余额中超出贷款额规定比例的部分可以申请冲抵贷款本息;(三)正常偿还贷款满 6 个月后,符合提前结清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现有余额可以申请一次性冲抵结清贷款本息。暂目前公积金账户剩余金额无法办理公积金偿还贷款或租房提取业务。 |
回复时间: | 2025-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