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欢迎您!
首 页
党务政务
党建工作
政务公开
中心介绍
领导班子
中心科室
分支机构
新闻动态
中心动态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中心文件
热点问答
政策解读
规范性文件
上级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提取指南
贷款指南
缴存指南
互动服务
主任信箱
惠民措施调查征集
下载中心
下载中心
便民助手
贷款计算器
贷款利率表
还款计划表
热点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每日一悟
政策微解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2024-07-16 15:02:42 浏览次数:
政策微解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无法提供纳税收入的,缴存基数按照个人申报登记,但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我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没有上一篇了
下一篇:政策微解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定义?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66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鲁ICP备08110442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2196号
E-mail: zzgjjxxk@zz.shandong.cn
技术支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