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提公积金,通报所在单位,资金全额退回!
近期,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处2起使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分别是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段职工唐某某,利用非法中介提供的虚假盘州市购房资料骗提公积金13.36万元,并向非法中介了支付3.7万元费用;贵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张某某,利用非法中介提供的虚假契税发票、以虚构购房行为的方式骗提住房公积金6.5万元,并向非法中介支付1.6万元费用。该二人已在限期内全额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唐某某、张某某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限制使用;二是限期内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三是将骗提行为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提取金额退回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四是书面通报所在单位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五是对其他涉嫌违法行为正在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